永嘉县瓯北法律服务所创建于1986年,前身是清水埠法律服务所处1989年5月原清水埠镇和江北乡合并为瓯北镇,原清水埠法律服务处也随之更改为瓯北镇法律服务处,于1992年改为瓯北法律服务所和司法所合署办公。于1995年在永嘉县率先和司法所脱勾,实行两所分离。于1999年建立了合伙所并改名为瓯北法律事务所。2001年根据我国司法部59、60号部令以及有关规定,经过调整和重新组合后,建立了现在这个瓯北法律服务所。建所以来,全所执业人员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党委、政府的领导下,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坚持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主线,立足基层,开拓创新,不断进取,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。
法律服务所业务范围
一、应聘担任法律顾问
二、代理参加民事、经济、行政、诉讼活动;
三、代理非诉讼法律服务;
四、主持调解纠纷;
五、解答法律服务咨询;
六、代写法律文书;
七、办理见证事项、协助办理公证;
八、协助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其它有关业务;
地址:永嘉县瓯北杏林路5号电话: 15867720076